「我也要簽名。」樊佳在旁邊桌嘟噥。
許夢山:「嗯,我也要。」
尤明許不理他們,還是和殷逢安靜對坐而食。她心中的感覺,依然有點新奇,有點古怪。眼前這麼個人,剛遇上時窩囊廢似的,現在還死乞白賴住到她家去,雛鳥般圍繞著她身旁打轉。可他居然是個名人,別人還以拿到他的簽名為榮。
「回去給我簽一個。」尤明許淡淡地說。
殷逢立刻笑了,用力點頭:「嗯!明許你看。」吐出舌頭,給她看自己的舌頭可以打卷,中間還卷了一根豆芽菜。
「好好吃東西!」尤明許說。
他低下頭,然後舌頭又飛快吐了一下,再卷回去。
尤明許失笑。
身為一名優秀刑警,尤明許對於周遭環境,還有人群動向,是擁有敏銳感知和直覺的。譬如此刻。
她吃了幾口,忽然感覺到周圍氣氛不太對勁。微抬眸,就見遠遠近近,不少警察都低語著望著這邊。1點半方向、3點方向,9點、11點方向,都有人從懷裡掏出小本本和筆,神色躍躍欲試。還有好幾個人,在往這邊走來。
這一桌,儼然已成為食堂里隱隱的風暴中心。
而對面那人,還在邊吃邊玩,絲毫未覺。
尤明許覺得,殷逢應該不願意被圍困在這裡,那麼多人的簇擁,甚至會令他無所適從。主意一定,她拍拍他的手,起身:「跟我走。」
殷逢立刻站起來。於是就在眾目睽睽之下,兩人搶著在人潮蓄勢待發圍攏之前,跑了。
尤明許一口氣帶著殷逢,走回自己辦公室。她是在一個大間,和隊里的人一起辦公。此時屋裡只有一兩個人趴著睡覺。她把他領回來了,才覺得是燙手山芋,現在往哪兒扔?
殷逢還站跟前,巴巴地望著她,嘴上還沾著油。
她抽了張餐巾紙遞給他:「擦擦。」
他眸光居然閃了閃,不接,不動。
「什麼意思,要我給你擦?」她問。
「我不知道哪裡臟。」他說,「我覺得不臟啊。」
尤明許心裡愁著呢,隨口說:「過來點。」下意識就抬手,往他嘴角擦去。
他立刻把嘴嘟起,方便她擦拭。尤明許一邊在手機里翻陳楓的號碼讓他過來接人,一邊手上擦著。觸手很柔軟,男人下巴的線條幹凈,輪廓清晰,唇形飽滿。還有輕輕的熱氣和一點濕潤的感覺,擦過她的手指。尤明許擦了幾下,頓住,丟掉紙,頭也不抬地說:「好了。」
殷逢摸摸自己的嘴角,像是自言自語般說:「明許擦得就是乾淨。我的嘴巴現在就像新的一樣。」
這是什麼鬼比喻?看著他認真明亮的眼神,尤明許轉過臉去,再次失笑。
打了三遍,陳楓的電話還是無人接聽。
尤明許抬頭看著殷逢,猶豫了一下,問:「你自己能找回家裡去嗎?」
她提到「家」這個字,不知怎的,讓殷逢心口熱了熱。但他還是低頭,避開她的直視,慢吞吞地答:「我……找不到。」
尤明許按了按太陽穴:「我叫個車,告訴司機地址,把你送回去。」
他又靜了幾秒鐘,小聲說:「我不想一個人坐車,也不想坐陌生人的車。明許你還有多久下班,我們一起回家好不好?」
——
尤明許埋頭工作了好一陣子,不經意間抬頭,就看到會議室里那人,跟條無骨蟲似的,深陷在椅子里。兩條腿還抬起來,架在會議桌上。鞋是脫掉的,露出印著奧特曼的襪子。看得出他很無聊,可還是不肯走,非要等她。
剛才殷逢提出等她下班的要求,她沒有立刻拒絕。當然不是準備答應,而是身為一名警察,他那句「不想坐陌生人的車」,觸動了她的神經——她想起在西藏,殷逢的遭遇。他心中若對此有恐懼,亦是人之常情。
可她手頭還有工作,放不開。只能暫時把他丟在無人會議室。好在他手裡有很高級別的通行證,也不算違背規定。
結果她這一忙,就忙到夕陽西下。
期間,殷逢不是沒趴在玻璃上,巴巴地望著她。還望了好些次。但尤明許都沒工夫搭理。樊佳和許夢山看到他倆的狀態,都很興奮。許夢山說:「尤姐,明天別帶孩子來上班了。看著怪可憐的。」樊佳搖頭嘆氣:「可憐啊,堂堂一個大作家,為博冷麵女警歡心,甘願為籠中鳥、掌中物……」
尤明許:「你們沒有工作要忙了嗎?滾。」
等到落日餘暉遍灑走廊,辦公室里的人走了一大半,尤明許這才伸了個懶腰,忽然一愣,轉頭望去。
殷逢不知何時,蜷縮在椅子里睡著了。
黑色皮椅雖然寬大,但對於他一米八幾的個頭來說,還是顯得窄逼。但他硬生生全身蜷了進去,把椅子塞得滿滿當當。長腿蜷縮著,雙手抱膝蓋,頭靠在膝蓋上。一張俊臉陷在黑色里,更顯白皙。嘴角還淌著一條口水漬。
這麼睡,怎麼會舒服?尤明許忽然冒出這個念頭。
她快速把東西收拾好,此時辦公室里人都走得差不多了。她走進會議室,到了他跟前,又看了幾秒鐘,才輕拍他的頭:「殷逢、殷逢……」
他睜開眼,孩子似茫然又無助的眼神,望了望周圍,最後停在她臉上。
然後,朝她伸出雙手。
尤明許一愣之後,額頭神經跳了跳,說:「手放下。我不會抱你。」
他不出聲,慢慢放下手。
尤明許:「穿鞋。」
他彎腰把鞋穿好。
尤明許看到他腳上那雙漂亮的小白鞋,心又軟了一下,放軟語氣說:「好了,我們回家了。」
「嗯。」殷逢用力點頭,又開心地笑了。
「明許,這個嫌疑人也許在說謊。」
尤明許一愣,循著他的視線望去。會議室的牆上貼滿案件資料和照片,其中一角,是別人經辦的一起入室強姦案。因為是晚上,受害人又慌亂,所以沒有提供什麼有關罪犯的有效信息。
尤明許匆匆掃了眼資料,問:「什麼意思?」
殷逢盯著牆,說:「案發是昨天晚上10點多,天氣預報下雨。嫌疑人就住在受害人樓下。警察趕到時,他的鞋和外套是濕的,還有泥水污漬。他說自己整個案發時間段都外出散步了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。照片上玄關收拾得非常整齊乾淨、一塵不染。鞋和外套一眼就能看到。
可他家其他地方的照片,包括衣帽間、客廳、卧室,都很邋遢凌亂,一看就很久沒收拾。可見他平時的起居習慣。人們總是想要把偽裝的證據,更加清晰完美的呈現給別人。卻往往會忽略微小的行為邏輯和習慣。我認為一個平時就很邋遢的人,在深夜裡,不知道會有人來拜訪的前提下,突發奇想單獨把玄關這一個地方整理得乾淨整潔的行為可能性,是非常小的、不合常理。儘管你們還沒有找到實物證據,這卻是一條非常明顯的行為證據。」
倒豆子般一口氣說完後,殷逢自己呆了呆。
尤明許看了他幾秒鐘,掏出手機,轉頭和負責這起案件的警察,通了個簡短的電話。掛斷後,就見殷逢手撓著後腦勺,不知道在想什麼。
尤明許心中忽然有一絲唏噓。
「走了,回家。」她說。
他似乎已經將剛才的事忘得一乾二淨,歡歡喜喜雙手插褲兜里,緊跟上來。